1.招标条件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进行镀锌钢丝绳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一:
(1)镀锌钢丝绳:Ф52mm×1000米×2根
(2)镀锌钢丝绳:Ф48mm×1000米×6根
上述钢丝绳交货地点为烟台打捞局基地(烟台市)
项目二:
(1)镀锌钢丝绳:Φ110mm×1000m×1根
(2)镀锌钢丝绳:Φ76mm×1000m×2根
(3)镀锌钢丝绳:Φ38mm×1000m×2根
上述钢丝绳交货地点为广州打捞局基地(广州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或以上。
投标人应为标的货物的制造商、或在中国的正式授权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厂商的代理证明和制造商出具的本次招标项目唯一代理的授权函。
投标人须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投标产品须获得CCS船级社形式认可证书或产品证书。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资产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业绩要求:
标的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近两年内有类似产品的供货救捞系统业绩,并附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标文件的获取
5.1所有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5月6日起至2016年5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加收100元快递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地址,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有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上午09:30之前,递交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09:30
7.2开标地点: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602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
地址:北京市建内大街11号
联系人:刘新堂/电话010-65292172,传真010-65292150
联系人(项目一):董绍雷/电话0535-6596806,传真0535-6811014
联系人(项目二):高鸿/电话020-34062358/34062151,传真020-34062524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
邮编:100022
联系人:黄欣
电话:010-56529796
传真:010-56529727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银行账号:0200080609006501176